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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6-01-21
    根据重庆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总队、市文化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文物[2015]413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 2015年12月24日,区文化委、区公安消防支队与文化执法支队联合印发了《万州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万州文委发[2015]108号)的通知,结合万州区文物消防安全的实际情况,把万州区检查的重点放在28个市级、区级古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公立、民办博物馆、纪念馆及文物保护工程上。2015年1月8日至1月12日,由区文化委组织区消防支队、区文化执法支队和区文物管理所的三个联合检查组,制订了“553”检查要领,即5个检查要点:有无管理、有无隐患、有无设备、有无看护、有无预案;5个检查步骤:走到、看到、问到、查到、说到;3项功课:记录、取证、出单。对金黄甲大院、良公祠、西山碑亭、盐井人民公社旧址等市级、区级和重要文物点的古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施”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检查组共填写检查记录表29份,出具整改通知书17份,重点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文物点环境安全现状、消防安全设施现状、民居用电用火安全管理情况及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查阅了相关各镇乡、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志愿消防队员和消防人员管理制度、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消防设施管理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限期落实整改内容,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通过此次文物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加强了我区文物古建筑的用火安全,增强了居民(村民)用火、用电、防火意识,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文物火灾事故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